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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oc严重慎入
无差 我打两个标签。
平行世界,前篇主线走前篇主线
随笔1000+
王耀还没有骑过这一辆自行车,有点生锈,坐垫上都是灰。
他扶一扶尘,跨坐在自行车上。有点搞不懂为什么亚瑟柯克兰这个外国小子会这么喜欢骑自行车,还有扛个相机在这个破弄堂里乱窜。
“明明在这里住了少说几百年了,我倒没觉得有什么好看的。”王耀轻声念道,他的神情倒是看不出来有什么捏造的成分。
路面不平,过道很窄,发霉的墙面上贴着不堪入目的广告和撕毁的通知。电线纵横交错,分不清源头是哪里,滴水的衣服是发霉的罪魁祸首,空调外机怎么和蒸桑拿一样热。
王耀歪七扭八的骑着自行车
“我明明会骑啊,怎么比亚瑟还烂八倍。”不过问题不大。
他也带了个相机出门,暗地里发誓一定比他的年轻爱人拍得好。
不过地面还是针对他,索性把自行车停到一边,边走边拍。
老式居民楼的味道不仅让人怀念,还有饭菜的香味。走走逛逛,倒是饿了。
敞开的铁栅栏门里面漆黑幽暗,但是传出了炒菜的声音,孩子的挖掘机玩具散落在地上,瓷砖地面的反光刺骨的冷,明明现在32度。
王耀觉得没什么好拍的,无非就是一尘不变的生活,他就算拍不拍也无改变。
街坊邻居也是老面孔了,老小区不会住进来新人,只会搬出去,逃离这个地方。
亚瑟柯克兰不着急跑,他总和王耀说特喜欢这里,虽然当地方言听不懂,但他看到了烟火气,生活的样子。
王耀就当他没见过人间疾苦,大少爷体验生活。不清楚什么是普通人的世界,什么叫幸运:路边捡到几块钱,买彩票没亏钱,上班不堵车,下班不晚点,饭菜是热的,钱省下来了。这就是普通人的幸运。
无聊随手翻了翻亚瑟以前拍的照片,平平无奇。他讥讽的笑“天天扛个相机也没看你拍出来啥啊。”
一张一张的看,一点一点的翻。
门口几个老大爷下棋开心的笑,大妈们晚上跳广场舞灵活的舞姿,孩子骑着有辅助轮的自行车在弄堂里瞎玩。小卖部的店主拿一把竹扇子扇风,搬一张躺椅出来,握个透明茶杯喝水的人。敞着的铁门院子里空无一人,街头环卫工人扫落叶。
王耀发现这些他好像都看见过,但又好像没有去了解过。
他也试着模仿亚瑟去拍这些他没在意过的事情。
时间过的很快,他希望傍晚的微风能吹散一切的不幸。
他蹬在自行车上,呆愣愣的举个相机,
面前的树长了有百年了,弄堂的人变了一代又一代,弄堂外貌倒是没变。
王耀看不清树叶间隙间撒进来的夕阳,他用手一挡,但又想静静的看落日。
身边依旧嬉闹,喊着孩子回家吃饭,躺椅已经收回去了,门里坐着的一家子吃着晚饭。“好早。”
他好像看见他年轻的爱人亚瑟柯克兰。
翻着相册,今天是八月十二号。
“我的爱人要回来看我吗?”
他好像也知道为什么亚瑟喜欢拍照了,开心。
“我在这地方过活了几百年,从未在意过这些事物,顶多是瞟一眼。再回头陪我度过青春时光的人都老了,都有孩子了。我年轻的爱人呀,为什么每次你都早早离去,身边人都说我长得幼气,什么时候看都年轻。
我说,我变样子了,我的爱人就认不出来我了。大家开玩笑似的看着我,我也开心。你总说会不明所以的爱上我,总说情不知所起,一往而深,我也信你。
因为不管什么时候,什么年代,我也一直一直会爱上你。
所以,我年轻的爱人呀,下一次找到你是什么时候?”
王耀骑着车悠悠的回家了。
在日记上不紧不慢的写上“八月十二日,我见到了不一样的风景。”
也不能说是日记,兴致来了就写,上一篇是在2011年
“我找到他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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